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7号
关于做好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23年春季实习工作将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安排进行。现将此次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按照培养方案设定,本次实习时间安排如下:各二级学院可在第5-17周安排实习,学生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3周(不包括实习前动员、岗前培训和实习结束后的总结)。第1-4周做好实习前动员、岗前培训。实习时间有变化的学院可提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院长签字盖章),并在实习计划中明确变更的实习时间。
二、实习学院、专业及人数
本次实习共有4个学院9个专业303名学生参加。
教育科学学院2022-2023-2学期实习总人数:105
应用心理学专业实习人数:16
小学教育专业实习人数:31
学前教育专业实习人数:58
音乐学院2022-2023-2学期实习总人数:58
舞蹈学专业实习人数:5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2023-2学期实习总人数:5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实习人数: 54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2023-2学期实习总人数:86
会计学专业实习人数:4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习人数:14
金融学专业实习人数:21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习人数:9
三、实习形式
统一实习。
四、实习要求
1.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方案,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高度重视实习教学工作,明确落实责任。结合学校整体教学安排,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实习计划,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实习工作必须按计划进行,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提前提交变更说明,并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方可实施。
2.实习的内容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大纲要求制订,根据需要可编制必要的实习指导书。
3.做好线上实习学生动员和专业培训工作。结合专业特点,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实习各个方面,培训形式可多样化,实习动员务必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4.妥善安排好实习工作与其它教学工作的协调和对接。
5.各学院安排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做好实习学生思想教育、个人安全防护教育,要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6.各学院学生要严格遵守学院实习安排,保持规律作息,适度加强锻炼,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要及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报告实习状况。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并填写实习手册。
7.各二级学院领导应对学生实习进行不定期线上检查、指导,不得少于两次。教务处将根据二级学院提供的信息进行抽查、督导。
8.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召开实习总结会,总结实习经验。
五、学生实习成绩
1.学生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2.教育实习学生成绩构成:师德体验成绩×10%+教学工作实习成绩×40%+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30%+教育调查研究成绩×20%;专业实习学生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实习单位成绩占40%,各二级学院评议成绩占60%。
3.实习成绩在登录“成绩录入系统”录入后打印出的成绩视为有效,实习成绩单一式两份,二级学院留存一份、实习手册后附一份。
六、评优
1.优秀实习学生
分为校级和院级两个等级。校级优秀占本专业实习学生总数的15%;二级学院可以按照15%比例评选院级优秀实习生。
2.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指导教师只设校级。优秀教师占指导实习教师总数的15%。
七、提交材料及上报时间
1.实习方案、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安排表。
2.实习前培训方案。
3.《包头师范学院专业实习考核鉴定书》、《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实习考核鉴定书》(请于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4.《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手册(学院)》、《包头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手册(学院)》(请于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教务处及二级学院各一份)。
材料1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各一份,于3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224);材料2各二级学院留档;材料3、4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其中材料3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填写学校实习领导小组意见并盖章后,一份由二级学院存档,一份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