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专业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我校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在实施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基础上,试行双学位制,面向2011级、2012级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进行招生,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双学位专业。
“物理学”专业第二学位开始招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文化科学素养,扎实的物理学理论基础和实验技能的合格的物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应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物理教学、教学研究的素质、及其他部门工作的能力。
二、学制、学分、学位要求
1.学制:学制二年,学习年限2-3年。
2.总学分:专业课程6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43学分,专业必修课17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共64学分。
3、学位:学生毕业应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64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类别、要求及人数:
招生类别、要求: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所有专业,学有余力。
招生人数:50人。
四、报名及联系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9月8日,地点:新逸夫教学楼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3楼318、321、3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2-6193237周老师,0472-6193236李老师,0472-6193240赵老师
五、物理学专业简介
物理学专业始建于1958年,现为自治区品牌专业。拥有1个“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凝聚态物理和理论物理”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管理规范、设备完善的27个实验室,其中基础物理实验室10个,专业物理实验室15个,以及教具演示设计、电子技术2个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实验室面积约6500平方米,设备总价值约1000余万元。资料室藏书近万册,图书资料总值20余万元。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3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6人,高级实验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5人,硕士14人,另有外聘专家、教授5人。学院现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教坛新秀3人,包头市5512人才工程11人,领军人才5人,学术学科带头人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人。有7名教师入选“321人才工程”、“111人才工程”。 有3名教师分别获得 “国家一级就业指导教师”、“包头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承担的各级科研项目30多项,目前主持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内蒙自然基金项目9项(重点项目1项)、内蒙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7项(重点项目2项)、内蒙教科所项目2项、包头市科技局项目5项和包头师范学院科研、教改项目18项等。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SCI/EI检索27篇,核心期刊58篇。学院现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校级重点、优秀课程4门,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同时,学院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大学生科研成果层出不穷。2010年学生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2011年学生获自治区创业大赛一等奖、国家银奖;2012年获包头市及学校“挑战杯”比赛包头市二、三等奖、学校一、二等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赛事中获得多项奖励。
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中心,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多年来在教学与管理上,坚持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为指导思想,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学生的实践技能上下功夫,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和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与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南开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稀土研究院等就共建凝聚态物理研究室及研究生培养等开展多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