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文化科学素养,扎实的物理学理论基础和实验技能的合格的物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应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物理教学、教学研究的素质、及其他部门工作的能力。
二、规格要求
具体培养要求是:
1.具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2.能较系统地掌握物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有初步的研究能力。掌握数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高的数学修养。
3.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扎实的物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具有一定的基础科学研究能力和应用开发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及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4.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科学教育理论,接受较严格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
6. 了解物理学发展的前沿和科学发展的总体趋势,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三、学制、学分、学位要求
1.学制:学制二年,学习年限2-3年。
2.总学分:专业课程60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共64学分。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放该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修读学分没有达到毕业要求,但是在40学分以上可发放该专业《辅修专业证书》辅修证书。修读学分没有达到40学分,发放《单科课程学习证明》。
3、学位:学生毕业应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64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招生类别、要求及人数:
招生类别、要求: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所有专业,学有余力。
招生人数:50人。
五、教学计划一览表
课程类型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总学时 学
分 考核
类型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讲授 实践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学
科
基
础
课
︵
43
学
分
︶ 高等数学(A-1) 90 90 5 考试 90/5
力学 96 96 6 考试 96/6
力学实验 36 36 2 考查 36/2
高等数学(A-2) 90 90 5 考试 90/5
线性代数 54 54 3 考试 54/3
热学 72 72 4 考试 72/4
热学实验 24 24 1 考查 24/1
电磁学 90 90 5 考试 90/5
电磁学实验 30 30 1.5 考查 30/1.5
光学 72 72 4 考试 72/4
光学实验 30 30 1.5 考查 30/1.5
原子物理 72 72 4 考试 72/4
原子物理实验 18 18 1 考查 18/1
小计 43
专
业
必
修
课
︵
21
学
分
︶ 数学物理方法 72 72 4 考试 72/4
近代物理实验 18 18 1 考查 18/1
中学物理课程与
教学论(含实验) 54 18 72 4 考试 18/1
理论物理(一) 72 72 4 考试 72/4
理论物理(二) 72 72 4 考试 72/4
毕业论文 4 考查 4
小计 21
合计 64 13 17 16 14 4